2020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20人)
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选聘计划,现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以下简称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级及以下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菏泽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0年6月),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2017年以来的山东省“三支一扶”人员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8.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
6.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9:00至7月4日16:00
报名网址: (菏泽人事考试网)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报名。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的选聘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确认,下载打印《菏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报任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B-300KB),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状态。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蓝底或红底,jpg格式,20KB以下)。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30日10:00至7月5日16:00对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和《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只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未上传《推荐表》的,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0年7月1日11:00至7月6日16:00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岗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5日9:00至8月8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8月22日前登陆菏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选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最低成绩出现两人以上分数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菏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面试前,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面试人选先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一寸照片3张(与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等。截至规定时间,面试人选仍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考察与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1。如同一个选聘岗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属事业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把入口关,并核实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同意后,从同一岗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确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七、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解释。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附件: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原标题: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zrsj.heze.gov.cn/art/2020/6/22/art_23109_9229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