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菏泽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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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涉及法律常识的内容,有个考点叫无因管理,不知道同学们在日常刷题时有没有遇到过,通常以案例的方式进行考查,需要判断是否为无因管理,以及无因管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今天就一起来学习一下这个知识点。
一、概念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他人管理的人,为本人。
理解:我们先看无因管理这个词,大家如果是第一次见的话,可能觉得有点陌生,我们可以顾名思义,无因管理通俗说就是没有原因却去管理他人事务,无因管理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比如说看到邻居家着火了,我们帮忙去灭火;看到有人被车撞了,我们帮忙把他送到医院,让他及时的得到救治,像这种学雷锋做好事的行为,符合一定条件之后就是我们所说的无因管理。
二、构成要件
1.前提: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理解:什么是法定义务?例如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成年子女对年迈或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那什么是约定义务呢?双方约定义务的承担,如我和闺蜜约定由我帮她保管手机,我就有了一个约定义务。无因管理要求的是双方没有义务。
2.主观:主观上有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的意思,即主观上为了他人着想。他人利益,既包括增加利益,也包括防止利益受损。例如台风来临前,王五担心邻居的危房塌陷,主动帮邻居加固房子。
3.客观: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理解:无因管理要求客观上的确实施了管理帮助行为,比如一个老奶奶被车撞了,我把她送到医院。这里要注意无因管理中的他人指特定的人,就是无因管理的对象不能是不特定的公众。例如下雪天将公共道路上的积雪清扫干净,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
三、法律效力
1.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理解:无因管理他人事务时可能会有一些开销,一些必要的花费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例如我看到老奶奶被车撞了,把她送到医院,这个过程中,我支付了打车费,也帮她垫付了医疗费,这些都是必要的费用,事后我可以要求老奶奶偿还。这里要注意,只能要必要的费用,不能有额外的报酬请求,不能挟恩图报跟老奶奶索要基本费用之外的好处费。
2.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理解:在无因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可能会遭受一些损失,比如上一个案例把被车撞的老奶奶送到医院,除了花费了一些必要费用外,在这个过程中,自己的名牌包包和貂皮大衣沾满血迹而受有损失,对于该损失,可以请求老奶奶适当补偿。
四、注意事项
1.既为自己也为他人是无因管理,比如暴风雨要来了,看到邻居的楼快塌了,邻居不在家,担心楼塌了会砸坏自家房屋,就帮忙加固。这种情况下做好事虽存在一些私心,但管理人的确做了好事,从而成立无因管理。
2.无因管理目的未实现不影响无因管理成立。比如看到邻居家着火帮忙灭火,破门而入后,管理人被砸从而受伤,火虽未灭,即使没把好事完全做成,这也成立无因管理。
3.无因管理应当符合被管理人的意思表示,但违背公序良俗除外。无因管理在管理他人事务时,要符合当事人内心的想法去进行管理,比如,老王的狗丢了,写了宠物招领启事,重金酬谢,我捡到它的狗之后,将狗炖成了狗肉汤送了过去,这种情况下,能成立无因管理吗?明显不能,因为管理的方式不符合被管理人的内心真实想法。但换一种情形,比如有人要跳楼自杀,他内心真实的想法是想死,我们这个时候去救助,虽然违背了他内心的想法,但无因管理成立,因为自杀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练习题】
甲正在市场卖鱼,突闻其父病危,急忙离去,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以比甲原每斤10元高出5元的价格卖出鲜鱼200斤,并将多卖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宴将余下的100斤鱼以每斤3元卖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收取多卖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1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答案:ABC。解析:乙为了避免甲利益受损,在没有约定和法定义务的前提下,帮助甲管理事务,构成无因管理。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索要报酬,故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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