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菏泽曹县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4000人)
根据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市民政局、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菏人社字〔2022〕46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40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今年我县新增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为从事疫情防控、学校秩序维护等工作的公共服务类综合岗位。招聘岗位见《2022年曹县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我县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8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不得申请人员: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曹县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及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曹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一式两份(附件3),近期免冠1寸彩色近照直接贴在报名登记表内;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残疾人员提交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单亲家庭提交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11月24日12时。
3.报名地点:(1)疫情防控岗位:所在村(社区)委员会;(2)学校秩序维护岗位:所在镇街教委。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协议一年一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取消聘用资格或清退。
(二)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街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四)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不以是否自行耕种土地、以土地入股分红、承包、转包或各类乡村合作社成员身份等情形作为认定条件。
(五)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岗位聘用时认定状态为准。
(六)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曹县人社”公众号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了解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此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均不收取费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咨询和监督电话:0530—3398027
附件1:2022年曹县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1.xlsx
附件2:2022年曹县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2.xlsx
附件3: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docx
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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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2年曹县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RgHAP0GN3ASGhkMdSyD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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