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宁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审批效率,避免人员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我市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将启用线上确认,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尽量选用该方式(线上确认时间:2022年6月16日—6月29日)。现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在济宁市的中国公民,驻济宁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可在济宁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五)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六)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七)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8:00—6月27日17:00。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2)。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自行到县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时间
2022年6月15日—6月28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体检安排,请详询医院)。
2.体检地点(见附件2)
3.体检表(见附件3)
4.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在体检前应充分了解所在县(市、区)有关政策,配合体检医院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2)申请人可选择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详见附件2),任何一家参加体检,申请人体检完毕后,无需到医院领取体检报告,体检结果同步录入确认系统,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3)因部分医院部分体检项目当天不能做出结论,建议申请人提早安排,做好体检工作。
(三)确认工作
本次认定可选择线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请申请人根据所在县区疫情防控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尽量选择线上确认。
1.线上确认
(1)线上确认时间:2022年6月30日
(2)线上确认条件:①申请人户籍地为济宁市;②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认定报名,且上传信息(包括毕业证、普通话证等)通过系统验证;③已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
(2) 线上确认方式: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或下载“爱山东APP”进行线上确认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6日
(2)申请人员范围:①持有济宁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②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济宁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③驻济部队现役军人、武警;④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⑤已完成网上填报但未申请线上确认;⑥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
(3)需携带的申请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③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⑥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⑦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2)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①由于体检结论无法当日查询,申请人需在体检完成次日后再进行线上或线下确认,以便审核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核实体检结果。
②现场确认具体事宜请关注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或认定机构公众号发布的通知,或通过电话咨询。
③请申请人关注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确认期间要配合管理,按规定有序入场离场,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四)认定结论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建议申请人选择邮寄的方式领取,并将邮寄信息在网上报名、线上确认、现场确认等环节告知认定机构。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请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按照规定要求上传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
1.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2. 教师资格认定填报指导一览表
3. 体检机构名单
4.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附件2. 附件2.2022年济宁市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填报指导一览表.xlsx
附件3.附件3.体检机构名单.docx
原标题:2022年济宁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fwzx.jining.gov.cn/art/2022/6/9/art_32742_2707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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