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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16人)

2021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16人)发布,报名时间9月27日9:00-9月28日18:00,以下是公告详情。菏泽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社区招聘公告、职位表、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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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新要求,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就业,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菏泽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菏民〔2019〕24号)文件精神,现将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6名,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8日以后出生)。有基层工作经历且表现特别优秀的,经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菏泽市户籍人员;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7.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相关学历、资格证书等应于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参加招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8)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9月2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9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hzgxq.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网上审核、无法通过入场核验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9月29日16:00

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反馈原因。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9月3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9月30日12:00前及时与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0-5516651)。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并于9月30日上午12:00前到高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资格审核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5516651)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免收笔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或相应延长考试报名时间。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后,于2021年10月28日09:00-10月30日09:30登录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打印准考证,并下载打印《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等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内,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本人签字的《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2021年9月26日前落户到菏泽市);

(5)学历学位证书: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由乡镇街道提供相关证明;

(7)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材料中4、5、6、7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4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名岗位名称+姓名”。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高新区官网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民政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名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对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日常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经公示,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参照我区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由镇街负责日常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等级确定薪酬;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本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hzgxq.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高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6.请应聘人员考试当天携带《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健康承诺书》入场(详见附件4)。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0-5516651(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健康承诺书.docx

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zgxq.gov.cn/art/2021/9/18/art_18899_10292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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