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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滕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公告(585人)

2021年枣庄滕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公告(585人),以下是公告详情。菏泽中公教育为大家推送菏泽国企招聘考试公告以及各地区国企招聘信息。小编在此预祝大家备考顺利。



为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任务,进一步帮助引导青年加强岗位实施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和《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滕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范围和条件 

1、离校三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青年;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具备见习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见习岗位和计划

具体见习岗位、计划详见《滕州市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审核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见习的人员下载并填写《滕州市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发送到见习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见习单位负责审核。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活动的青年,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四、录用、管理及待遇

1、见习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计划人数,采取适当方式择优录用,并于9月26日前将拟确定见习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时附《滕州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附件3)(纸质和电子档)、《滕州市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见习人员到见习单位报到,报到后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

2、见习期原则上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其工作生活条件由用人单位提供。见习结束前一个月用人单位要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4),交市见习主管部门备案,作为青年见习的证明。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3、见习期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市财政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的50%给予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见习期间,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需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终止证明》(附件5),见习工作自行终止,见习基本生活费同时停止发放,见习单位要及时将上述材料报市见习主管部门备案。

咨询电话:0632-5522927 

附件:青年就业见习相关附件.zip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原标题:滕州市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ggtz/202109/t20210915_1280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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