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注会《税法》第五章知识点: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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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式 | 具体内容 | |
计算方法 | 每次收入≤4000 |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适用的税率 |
每次收入>4000 |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适用的税率 | |
【提示】税率20%,出租住房10% | ||
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无转租收入不扣此项);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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