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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注会《税法》第五章知识点: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菏泽中公教育 2021-07-16 14:33:0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1注会《税法》第五章知识点: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菏泽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提供会计考试相关信息,预祝大家报考顺利。



【知识点】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式 具体内容
计算方法 每次收入≤4000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适用的税率
  每次收入>4000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适用的税率
  【提示】税率20%,出租住房10%
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无转租收入不扣此项);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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