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第四批“优才计划”公告
2021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第四批“优才计划”公告发布,报名时间6月2日9:00-6月4日16:00,以下是招聘公告详情。菏泽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备考资料等信息。更多消息关注菏泽中公教育(hezeoffcn)公众号及菏泽事业单位考试网频道。
根据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安排,决定继续实施泗水县事业单位第四批“优才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46名(含备案制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5)。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引才附件1“限高校毕业生”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凡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 6月2日9:00-6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日11:00-6月5日16:00
报名网站: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6月4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日9:00-6月5日16:00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6月5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资格审查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5);(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 : 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泗水党政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泗水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其中公立医院、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聘用人员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聘用结果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年度引才总量和单位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服务和待遇
1、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2、试用期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优先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2020〕13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4、根据我县有关人才政策,对到卫生系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
六、其他
1、此次引进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将在中国泗水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3、对最终聘用的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不含出租车、公交车、加油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4、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附件1:2021年泗水县事业单位第四批“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2018-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名单.doc
中共泗水县委组织部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泗水县事业单位第四批“优才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ishui.gov.cn/art/2021/5/29/art_71184_2714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