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优才计划”专项引进公告(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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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加强专项人才力量配备,经研究,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引进9名急需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9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9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专项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简章公布后,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引进满即止,未引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第一批岗位引进自简章发布之日(3月9日)起至3月31日完成报名。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及时在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专项引进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有效期内将《2021年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4)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公务邮箱:gxjrsk@ji.shandong.cn。
(二)资格审查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1年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5);(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每个面谈面试期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由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留用,也可在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调剂使用。
四、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补助政策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五、其他
1、“优才计划”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jining.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优才引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21年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4:2021年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5:同意报名证明信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9日
原标题:2021年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优才计划”专项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jining.gov.cn/art/2021/3/9/art_15098_2705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