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公告(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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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初级岗位招聘人员,须是“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详细名单见附件1),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三)中级岗位招聘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 1975年1月13日以后出生),根据岗位匹配度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在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它人员应在2021年1月13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它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组织形式
招聘数量9名,其中初级岗位8名、中级岗位1名。招聘岗位条件、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交流、专家评议的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9:00-1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月13日11:00-1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1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1月13日11:00—1月17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将报名相关材料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学历”的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单位收到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后,应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在报名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不通过的,应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并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应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报到证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岗位条件设置研究方向的,须提交能证明本人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以研究生毕业证或毕业论文为准。
审查通过人员将在“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水城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具体打印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三)面谈交流、专家评议
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面谈交流、民主评议。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有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谈交流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谈交流、民主评议结束后将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结果将在“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在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各个环节最新消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附件:
附件2:2021年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式样)
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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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标题:2021年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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