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徐州沛县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400人)
为适应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400名,其中:小学教师320名、幼儿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年龄、学历及户籍等条件:
1、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2、报考者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2020年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4、报考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可在聘用后暂缓一年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5、各岗位不限户籍。
6、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从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2018年、2019年已被录用为沛县合同制教师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招聘信息查询
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58.218.171.3:8100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19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 8 月17日9:00-- 20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方式:报考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苏康码”。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25日24: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约占70%)。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6日下午14:30-16: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申领“苏康码”(请考生报名后即刻申领),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并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一年内不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劳动合同。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体检及认证的人员,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但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所产生缺额的,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择岗位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选岗环节,现场依次选择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5个月),3年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专科毕业生工资待遇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的2倍(含企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本科毕业生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2020年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
沛县教育局0516—
监督电话: 0516—
监督举报邮箱:
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3日
原标题:2020年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x.gov.cn/px/gsgg1/202008/da19d87593e248419d362074c761d8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