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菏泽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简章(20人)
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根据菏泽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印发《加强大学生征兵工作责任落实七项措施》(菏发〔2019〕1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结合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通知》(东委〔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为东明县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之间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2018年版)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15年版)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计划
从2020年县乡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中,一次性拿出20个名额,用于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服役2年退出现役后,由县人社局负责安置。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0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县人武部二楼政工科。
3、报名方式
需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交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
报名时提交《2020年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下载填写后自行打印。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东明县),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
4、资格初审
报名时,根据应征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征人员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造假情况,取消应征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应征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征条件的最终依据。
四、体格检查
本次应征报名结束后,对于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县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为保证征集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六、政治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前20名进入政治审查,如有不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出现2名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高、应届毕业生、年龄较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政审人选。政治审查由县征兵办公室、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经政审合格人员,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县人社局负责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
七、有关事宜
(一)大学生参军入伍,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优抚金为普通义务兵的1.5倍,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到县征兵办公室报到,县人社局负责在报到后6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1个月内未到县征兵办公室报到的;
4、其他不适合安置的特殊情况。
八、其他
(一)本简章由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征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请应征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东明县征兵办公室
东明县人社局
附件:
2020年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表.docx
东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8日
原标题:2020年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mzf.gov.cn/art/2020/7/18/art_30000_9317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