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农委发〔2019〕1 号 关于成立乡村振兴五个工作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
鄄农委发〔2019〕1 号 关于成立乡村振兴
五个工作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委研究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体工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工作专班,各专班由2名或2名以上县级领导任正副组长,1个部门为牵头单位,多个部门为推进单位。各专班工作由各专班牵头统筹协调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
组 长:赵海林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李沉静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推进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研究和组织实施有关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产业集聚发展平台,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具体负责乡村产业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二、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
组 长:孙 英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李沉静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
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抓好农业科技人才、农村专业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乡土人才、农村创新创业人才等五支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鲁人社发〔2018〕40号),创新引才、用才、育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发展。具体负责乡村人才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三、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
组 长:周传国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樊秀萍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张春联 县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推进单位: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
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乡村思想建设、文明创建、文化发展、文化传承,推动城镇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大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培育力度,推
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兴盛,加快形成乡村文明新风尚。具体负责乡村文化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
组 长:赵海林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温雪梅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李沉静 县政府副县长
殷占彩 县政府副县长
邵天福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推进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
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
主要职责:研究和组织实施有关乡村绿色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具体负责乡村生态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五、乡村组织振兴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
组 长:孙 英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樊秀萍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推进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主要职责:完善乡村振兴的组织体系和政策框架,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带动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激发乡村各类组织活力,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具体负责乡村组织振兴方面的实绩考核。
六、有关要求
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山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将“能否完成好”作为对各级“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现实检验。各工作专班和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现,结合“工作落实年”部署要求,切实把工作研究透、梳理清、落实好,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最大智慧和力量。县委每季度听取一次各工作专班情况汇报。
二要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各工作专班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对各自承担的工作逐条进行系统梳理,查找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要针对梳理出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细化月度、季度、年度重点任务,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三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农民群众心声,摸准基层实际情况,善于在一线了解群众意愿、发现解决问题。到基层开好“现场办公会”“现场推进会”,把矛盾和问题摆到桌面上,注重在一线推动解决问题。
四要抓好典型示范带动。注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在坚持健康有序进行的前提下,鼓励大胆闯、大胆试。注重培育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着力打造一批叫得响、有活力、能复制的乡村振兴路径模式。及时组织召开示范推广会,以典型示范带动整体工作提升。
五要强化工作督查调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创新督查考核方式,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成为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员、评判员。各工作专班要每月要召开一次例会,调度汇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附件:乡村振兴五个专班重点任务清单
中共鄄城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乡村振兴五个专班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要求,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硬任务,突出今明两年工作重点,努力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鄄城篇章上实现新突破,现将五个专班重点任务梳理汇总如下。
一、大力推动产业振兴,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的重要指示,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整体素质,实现农业大县向现代农业强县转变。(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专班负责落实)。
1.扛起粮食生产大县责任。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粮食综合产能稳定在15亿斤水平。集成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整建制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2.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全面优化畜牧业结构,到2020年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70%以上。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建设沿高速公路每侧不少于200米、铁路和国省道每侧不少于100米的绿色通道。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和提升工程,力争创建一批省市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3.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到2020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重达到85%以上。实现农药经营许可、实名购买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全覆盖。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地认证面积占主要优势农产品产地面积比率达到60%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4.深入实施“科技展翅行动”。支持种业企业自主开展种业研发培育,提升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畜禽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6%、90%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5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以上。深入实施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创建工程,精准农业、智慧农机创新工程,到202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扩大现代化节水灌溉技术应用,2020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51以上。
牵头单位: 县科技局
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水产服务中心、县畜牧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5.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开展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示范主体创建,到2020年形成中药材加工、食品加工、林木加工3个产业集群。抓住旅游发展的重大契机,建设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美丽休闲乡村、齐鲁美丽田园。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培育农业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6.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重点扶持做大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引领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制。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为依托,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推进初加工设施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7. 加强重点防洪减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高质量完成灌区节水改造年度建设任务,积极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国家规划内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8.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步伐。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全县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45%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9.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到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有偿转让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委改革办,各乡镇街道
10.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指导乡、村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制定出台认定办法。到2020年争取通过省级认定。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11.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积极探索在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扶贫开发的具体办法。紧盯“黄河滩”,锁定“老病残”,加大扶持力度,深化扶贫协作,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研究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办
参与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2.加快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推动居民安置、产业培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严把建设质量,把质量安全作为百年大计,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到2020年基本解决滩区居民防洪安全和安居乐业问题。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参与单位:县推进黄河滩区脱贫迁建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13.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加强我县中药材等产业园建设,打造全国知名中药材基地。支持沿黄生态旅游产业带建设,打造一批高端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参与单位:县中药材市场管委会、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
14.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战。坚持保安全、保生产两手抓,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外疫封堵、监测排查和监督监管等防控工作。强化生猪产销监测预警,加快构建区域防控一体化和区域产销一体化格局,落实好综合贴息贴费等优惠政策,稳定生猪生产,保障肉品供应。
牵头单位:县畜牧服务中心
参与单位: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5.扎实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按国家要求,今年3月底前坚决完成整治任务。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健全完善乡村振兴规划。2019 年底基本完成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任务。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布局,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村庄分类,加强村庄规划编制,推行“多规合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7.加强对乡村振兴路径模式的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深入研究分析,把握重点方向,提炼乡村振兴的指标体系,找准推进乡村振兴的优势条件和瓶颈制约,提出我县分类推进的路径模式和措施办法。
牵头单位:县委政研室
参与单位:县委党校、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18. 建立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乡村振兴进展统计监测指标,对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级评价,让乡村振兴进程可测度、可评估。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参与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委政研室、县委党校,各乡镇街道
19.制定出台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和加工服务业,建立与农民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农民增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商联,各乡镇
20.继续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公共财政“三农”投入。深入推进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统筹打包集中使用,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严格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专项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建设。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土地出让收入。扎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利使用,调剂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各乡镇街道
22.充分发挥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积极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加强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参与单位:县人行、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行、县农发行、县农商银行,各乡镇街道
23.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到2020年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探索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方式,用3-5年时间实现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4.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工商联
25.探索“智慧乡村”建设新路径。充分发挥淘宝村镇、“为村”平台作用,探索“为村”推动乡村振兴、加强乡村治理方面的实践。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二、大力推动人才振兴,激发乡村建设新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的重要指示,扎实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年轻人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的主体。(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专班负责落实)
26.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省、市、县三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到2020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分别达到30家、5家。鼓励农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邮政等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7.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街接的意见》,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行,各乡镇街道
28.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深入实施新型农民技能提升计划、乡土人才培育示范计划。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骨干为重点,分类型、分层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相关职业学校,各乡镇街道
29.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加大农业科技领**才引进培养力度,对接现代高效农业高端人才需求,面向全国引进顶尖人才团队。遴选建设乡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0.提升农村技能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开展“送智下乡”活动,培育乡村职业经理人、乡贤名人、乡村工匠、非遗传人等。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工程,抓好公共文化队伍培训。扎实推进巾帼乡村人才培育集聚行动,加快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转化。加快科技成果向农业领域的转化与应用,逐步实现对主要农产品的人才与技术支撑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妇联、县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31.加大农业农村人才选派力度。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百名干部下基层”乡村振兴服务队作用,继续做好第四轮第一书记选派工作。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各乡镇街道
32.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鼓励吸引优秀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继续开展“三支一扶”。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团县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3.强化脱贫攻坚和重点区域人才支撑。积极争取省重点扶贫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推进实施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全面推开“业务院长”选派工作,促进薄弱卫生院发展。对急需人才设立“特岗”,引导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4.创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好《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研究制定农村人才培养和评价标准,开展农村人才评价与认定工作。进一步扩大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乡村之星评选。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5.落实乡村人才振兴保障措施。把乡村人才振兴放在公共财政优先支持位置,列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夯实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6.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严格选树乡村“好青年”,推动我县成立乡村“好青年”协会、联盟,开展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加大乡村“好青年”培养使用力度,探索推动“好青年”进入村镇团组织班子、进入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为乡村振兴培育一批青年骨干力量。利用新媒体手段广泛宣传乡村“好青年”奋斗故事,带动更多青年返乡发展。
牵头单位:团县委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推动文化振兴,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的要求,弘扬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专班负责落实)。
37.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四德”工程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深入实施理论惠民工程,开展“社科普及周”基层延伸行动。推动社科普及示范体系建设,大力培育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强化对乡村宣传文化工作者的集中培训,组织“中国梦”系列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县教体局、县委党校、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街道
38.抓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2019 年底基本完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任务,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基本覆盖。开展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抓好黄河滩区迁建文化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
39.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加快全县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推进县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引导利用古民居、古遗址、古村落、古街发展特色文化项目,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文化小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 活动。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戏曲进校园”工程。深入实施“乡村题材小型文艺作品创作推广计划”,开展农民戏剧展演月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40.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扎实推进“非遗助力脱贫、推动乡村振兴”工程。大力推动县乡历史文化展示示范点建设。深入挖掘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将具有重要价值的乡村文化遗产纳入文物保护范围。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
41.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县级文明实践中心、乡镇文明实践分中心以及中心村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实现文明实践活动村庄(社区)全覆盖。建立文明实践工作测评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42. 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多措并举深化移风易俗,坚决破除婚丧嫁娶、人情世俗中的陈规陋习。健全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培育淳朴乡风民风,助力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街道
深化乡村文明创建行动。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动态管理。继续实施“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连片建成一批乡村文明行动示范区。到2020年全县80%的村和乡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 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街道
44.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倡树殡葬习俗新风尚。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2019年6月底前,全县建成1-2处县级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建设2-3处覆盖面广、标准较高、管理规范、方便群众使用的镇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若干村级公益性公墓。到2020年,全县公益性公墓的墓穴(格位)数量能够满足当地10年以上安葬(安放)需求。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大力推动生态振兴,建设绿色宜居新家园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负责落实)。
45.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完善功能配套,每年新打造省级美丽乡村10个、市级美丽乡村片区3个以上。深入落实美丽村居“四一三”行动,到2020年打造6个左右美丽村居省级试点,黄河滩区迁建村台按进度分批次全部纳入美丽村居省级试点打造。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46.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七改”,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清洁取暖模式。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对象,实现“应改尽改”。持续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电气化水平。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参与单位: 县教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47.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推动户用卫生厕所改造,把后续管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推进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涉农街道农村改厕;到2020年全部乡镇(涉农街道)30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改造。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48.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省里制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示范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到2020年50%以上行政村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牵头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
参与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9.推动开展村庄水体清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参与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拆除残垣断壁,把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好。深入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卫生卫生乡镇均达到8%以上,省级卫生村达到30%以上。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1.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 497.5公里,抓紧解决符合条件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砖、石、水泥、沥青等硬化材料,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牵头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参与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52.深入开展“美在我家”主题活动。突出“美丽家园”建设,实施“绿色生活我主导”“文明家风我传承”行动。每年打造一批美丽庭院和精品庭院。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53.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牵头单位:县行政综合执法局
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街道
54.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按照市政府要求,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四级同创”模式,到2020年力争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5.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推进农膜回收利用,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大力推动组织振兴,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乡村组织振兴工作专班负责落实)。
56.大力培养优秀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以时代楷模王传喜为标杆,下好“选、育、用、管”四招先手棋,全面提升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退役军人中优秀分子的培养使用,积极推荐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两委”成员,特别优秀的退役军人党员,可推荐担任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建立和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日常调整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履职情况定期评估制度。建立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局,各乡镇街道
57.着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到2020年五星级村党组织达到30%以上,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58.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到2020年全县涉农村(居)全部建立集体经济组织。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9.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0.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菏办发〔2018〕71号),到2020年,力争50%的行政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61.健全村级工作运行体系。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2019年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制定出台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完成村务公开目录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62.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推动县乡政务服务向行政村延伸,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63.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质量。大力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贯彻《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12条意见》,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健康乡村工程,推动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实行“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满足农村老人健康养老需求。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力争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4:1,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医保局,各乡镇街道
64.高度关注农村“三留守”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下乡兴办社会事业。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完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农村幸福院长效管理运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农村养老、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制度,开展并扩大农村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政府集中供养试点。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参与单位:县妇联、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
65.探索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机制。加快探索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衔接和融合。对临时性、突发性、支出型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即时出现,即时纳入,确保不致贫、不返贫。做好贫困残疾人脱贫巩固,做好康复托养、就业创业、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办
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66.实施“工友创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抓好农民工入会、技能提升、维权服务等工作,为返乡就业创业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岗位对接和创业服务。择优推荐市级工友创业园和市级农民工之星,从中选树部分工友创业园和农民工之星,争取被授予菏泽市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章)。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67.推进平安乡村建设。2019 年底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配齐配强政法委员。加强和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到2020年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城乡社区(村)全覆盖。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深化平安智慧村庄(社区)创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的作风问题。组织开展好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综治维稳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参与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68.健全完善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农村治理模式。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加强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级事务运行机制。提高乡村治理法制化水平,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进农村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9.健全完善“三农”工作队伍培养机制。全面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着力选拨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建立干部上下交流挂职任职的长效机制,注重在乡村振兴工作实践中选拔培养干部。研究出台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的实绩考核意见,推动“干部优先配置、要素优先配备、资金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70.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谋划开展人大调研、视察等工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法规的制定。对乡村振兴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实施连续监督、跟踪监督,实现专题询问常态化。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参与单位:县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71.发挥各级政协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作用。发挥“人才库”“智囊团”优势,多角度多层次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乡村振兴献计出力。发挥联系广泛、渠道畅通优势,紧扣县委部署和民生关切,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共同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牵头单位:县政协办公室
参与单位: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原链接:http://www.juancheng.gov.cn/art/2019/6/13/art_108240_7815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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