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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职位表

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0-01-23 15:19:13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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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人(详见《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定向招聘政策的人员,实行定向招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工作安排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月7日 9:00—2月11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2月7日11:00—2月12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月7日11:00—2月13日16:00。

具体办法: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职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录岗位和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招聘职位表》上查询。

(二)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2月7日9:00至2月1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平台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2月7日11:00至2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2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2月1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并于2020年2月13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需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初审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0年2月7日至11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3月18日9:00至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除需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还需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退役证和户籍证明。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只考综合类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崂山政务网()首页上方的“专题”栏目“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中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崂山政务网()首页上方的“专题”栏目“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中予以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试相关信息在崂山政务网()首页上方的“专题”栏目“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中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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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原标题:2020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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